电池的储存 蓄电池应存储低温、干燥、通清洁的环境中,避免热源,阳光直射。电池充足电存放。并且常温下每月 3 ~ 6 个月进行一次充电。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,不可将电池在放电长期搁置; 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之后应进行重复充电,直到容量恢复到原来的水平;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 40 %时(开路电压 25 ℃是低于 6.3v/12.63v ) , 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得容量恢复; 低温下电池可以储存更长的时间,例如电池储存于 15 ℃,无潮湿及无光照射的地方,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,可以保持 12 个月以上。